原件只有一份,如果第一家保险公司收了原件,可跟这家保险公司要求开具原件已收的证明,然后拿着复印件加盖业务章再去下一家理赔。并且
重疾险的赔付标准是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规定
重大疾病,即可获得
保额赔付。所以,多份重疾险,理赔时是互不干扰的,都能赔。
一般保险公司会规定,如果投保人已在其他地方报销了部分药费,需要将发票借出来,并由单位出具证明,注明该发票的报销比例、报销后余额等,保险公司在验证了发票原件后,保留复印件,投保人再将发票归还原单位。
针对保险公司都需要原件发票的情况,被保险人可以先选择一家保险公司报销,报销过的原始发票保险公司会收走,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出具一张盖红章的报销清单,然后可以拿着剩余没报的原始发票加这张盖红章的报销清单再去另一家保险公司报销。
如果担心保险公司拿了原件耍赖你可以复印或者拍照备一份。保单原件不是必要的理赔材料(不然那些丢了保单的客户难道就不陪了吗?)保险公司的
电脑系统里都储存的有客户资料的。只要符合保单理赔条款,不需要担心赔不下来的。如果符合保单条款但又没有赔,可以找
保监会举报,他们最怕这个。所以这点是无需担心的。
而保险公司能否使用发票复印件进行理赔,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只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时,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综上所述,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重疾出了险,需要原件的话,可以要求收了原件的那家保险公司开具原件已收证明,再找其它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