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2017年7月调整为多少

如题所述

一、缴存基数调整
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5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月平均工资。
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依据是根据2016年的月平均工资。
二、缴存比例不变
1、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6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符合《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7% 个人:7%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补充住房公积金比例:单位:1%-5% 个人:1%-5%
单位和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要保持一致。
三、月缴存额上下线调整
1、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线:
2732元——306元
2、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线:
1952元——0元
3、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额上下线:
4682元——3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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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30
上海市公积金2017年7月调整,根据上一年度平均收入为基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30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月缴存额上限为2732元,下限为306元
比例还是个人7%,公司7%
只要在这个缴存额度区间内的调整都算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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