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外包的,突然收到我们这边的项目与客户方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所以公司要求我们转岗,或者自行离职,没有任何补偿措施我们很多员工都是三四年的工龄了,不可能要求我们走就走啊在网上各大网友都有类似咨询和回答,公司应该有遣散费,我们这是电话客服行业的,整个公司都是外包各种大型企业的售后电话服务,由于公司保密需求还是要做到的,不能直接说出是什么公司,就字母代替好了所以我就职是公司A项目的外包话务客服,但入职的时候合同并未写着是专属此部门的A客服,只是写着是【客户服务代表】,现在公司要求我们转到B项目,我们不愿意,是否有遣散费了,毕竟如【下图】公司当时的劳动合同,没有限定的,而且劳动合同要求我们必须服从公司的岗位安排进行转岗,这种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呢?是否可以申请劳动申诉,毕竟合同看上去好像很合理,只是我们不是这方面的专业就不好判断了,麻烦大家帮忙确认下,谢谢啦!
大神,感谢您的回答哦
只是我担心的就是他合同里没有明确我就是A项目的,而且要求我们遵从公司岗位安排,
虽说理解您的【二中3的规定】,但是公司是否也会用上面那几条来强调这是合理性,我们要服从呢?公司这个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们提出要求遣散费是否可行?
里面写了合理调整,而且要协商一致,不属于霸王条款
如果协商不一致,解雇就可以要求补偿金
好的,
就是我们不愿意,协商不一致,不愿意转岗,公司正常来说就得支付这个遣散费让我们离职咯?
协商不一致而且单位解雇就要支付
别主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