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问题?

我16号递交的辞职,之后今天我问店长我是不是下个月16号可以走,她说不行,她还没有批,她说要过完年才批我走,我说根据合同法规定提前一个月交辞职的,一个月后可以自动离职,她说不行,我批了你你才能走,我说我辞职书在你那里就好了,她说我又没有交给人事部,人事部又没批我又没签字,我还给你,不给你走,我说我不要你收着,我就是要走,她说不行你就去告我呗,那现在我可不可以走?我是餐饮行业的传菜员。

建议用EMS直接给用人单位的法人发离职通知书。在快递单上写清楚日记和离职通知几个字,手机录像留下证据之后再寄出去。
EMS是司法认定的,拒收也视为送达。防的就是这些王八蛋死不认账,给你装死说没有收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正式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
到期之日直接去办理离职手续结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追问

我就在店里,直接给的

并不是在别的地方

追答

EMS虽然要花费¥12,这么做的目的在于留下书面证据。一证明你的离职时间,二是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防止用人单位到期死不认账,说没你的离职通知书。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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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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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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