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如果是医生,认真给人看病解除患者病苦,是积累功德,不是破坏因果,因为佛教非常重视医药,《佛本行集经》上讲:“……尊重承事,恭敬供养,四事具足。所谓衣服、饮食、卧具、汤药。……”
但如果不是医生,因贪求钱财去给人看病,会延误病情,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