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清单是否能成为有法律效力的销售合同??

供货给一家公司,但未签定销售合同。
每次只是我方打印两份货品清单,(双方各持一份)
有双方名称,日期,具体货物,结算价格,
以及对方结帐的日期等内容。
及双方交验货物人员的签名。(店员,当时负责人等)
现对方拖欠货款,我方打算起诉,
请问,这样的清单,具有法律效力吗?能否等同销售合同?

可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供货清单有双方名称,日期,具体货物,结算价格,以及对方结帐的日期等内容。及双方交验货物人员的签名。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扩展资料

合同应具有的基本信息

一般来说,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缺少以上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双方很可能因合同内容理解的偏差或者一方故意利用未约定的事项牟利而引发双方之间的矛盾,这既不利于双方交易关系的持续,也将导致一方权益受损。

同时,由于合同是证明双方交易关系存在、交易内容、违约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守约方主张权利的基础,因此,在交易过程中,企业在合同订立阶段应当详细考虑合同内容,订立书面合同,通过签署一式多份合同的方式,保证多份合同内容的同一性并妥善保存。一份保存完好、内容详实完备的书面合同,是企业证明自己合同权利的重要证据,是企业诉讼胜败的关键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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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21
可以的,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能够有对方支付部分货款的证据就更好了.
没有合同并没关系,因为你们的这种交易方式是符合你们的交易习惯的.
第2个回答  2006-11-22
具有法律效力
现实中并不是每笔交易都签有正规的合同,在国际上通行的还有“惯例”,如果供货清单没有讲明的地方,可以按以往的惯例来进行解释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3
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视为“实际履行”。
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案中,双方虽未正式签订合同,但你方已履行了主要义务(供货),对方也已通过接收订货并在供货清单上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来表明接受你方履行的义务,完全符合“实际履行”的法律规定。因此该购销合同成立。该清单可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6
  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所以供货清单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视为“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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