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是否属于溢、短装问题?财务结算需要附上相关结算或供货清单吗?

在管材管件的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单价不变),而实际供货价格比合同价格要少,但金额在3%以内,是不是需要附上双方认可的供货清单等呢?这属不属于溢、短装问题呢?国家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可查呢? 财务工作刚上手就遇到问题重重,恳请前辈们给力解答!先谢过了!!!

不属于问题,因为合同规定的是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如果加进去溢、短装条款,约定有多大比例、价格浮动等 那才是溢、短装。
谢谢,分给我。有问题你可以追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8
记住:会计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你的合同和结算没有多大关系的,你按实际的单价和供货数量结算就行了,税务局是看发票的,不看合同,合同是可以变的,双方都同意就行了,最终结果是以你的销售或采购的发票为准的。
希望对你有用。追问

那这个属于溢、短装问题吗?

追答

amoie65 回答正确,他是明白人。

第2个回答  2011-06-08
不懂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