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规定必须做满45个工作日才会把工资发全是否符合规定?

如题所述

如果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意合,用人单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颁发的行政法规)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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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6
这是用人单位自己规定的规章制度,我想只要员工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工资会照发的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的标志,没有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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