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关于读书”。妈妈说刚百天的时候,家人要我在许多物品中随意挑选一个东西作为日后的兴趣爱好,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书。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懂事起,书,就一直和我在一起。从最初孩童时期的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到学生时代的教科书和忙里偷闲时候看的言情小说;再到现在的“二十一岁当总裁”等立志书。。。我总是在书中汲取知识,获得快乐,得到安慰。
也许你会说现在课程很多,你自然没有许多的时间去读课外书。但如果你每天能抽出半点钟,你每天至少可以读三四页,每月可以读一百页,到了一年也就可以读四五本书了。何况你在假期中每天断不会只能读三四页呢?你能否在课外读书,不是你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是你有没有决心的问题。
世间有许多人比你忙得多。许多人的学问都是在忙中做成的。美国有一位文学家、科学家和革命家富兰克林,幼时在印刷局里做小工,他的书都是在做工时抽暇读的。
人类学问逐天进步不止,你不努力跟着跑,便落伍退后,这固不消说,尤其要紧的是养成读书的习惯,是在学问中寻出一种兴趣。你如果没有一种正常嗜好,没有一种在闲暇时可以寄托你的心神的东西,将来离开学校去做事,说不定要被恶习惯引诱。你不看见现在许多叉麻雀抽鸦片的官僚们绅商们乃至教员们,不大半由学生出身吗?你慢些鄙视他们,临到你来,再看看你的成就罢!但是你如果在读书中寻出一种趣味,你将来抵抗引诱的能力比别人定要大些。这种兴趣你现在不能寻出,将来永不会寻出。凡人都越老越麻木,你现在已经不像三五岁的小孩子那样好奇、那样兴味淋漓了。你长大一岁,你感觉兴味的锐敏力便须迟钝一分。达尔文在自传里曾经说过,他幼时颇好文学和音乐,壮时因为研究生物学,把文学和音乐都丢开了,到老来他再想拿诗歌来消遣,便寻不出趣味来了。兴味要在青年时设法培养,过了正常时节,便会萎谢。比方打网球,你在中学时喜欢打,你到老都喜欢打。假如你在中学时代错过机会,后来要发展去学比登天还要难十倍。养成读书习惯也是这样。
你也许说,你在学校里终日念讲义看课本不就是读书吗?讲义课本着意在平均发展基本知识,固亦不可不读。但是你如果以为念讲义看课本,便尽读书之能事,就是大错特错。第一,学校功课门类虽多,而范围究极窄狭。你的天才也许与学校所有功课都不相近,自己在课外研究,去发现自己性之所近的学问。再比方你对于某种功课不感兴趣,这也许并非由于性不相近,只是规定课本不合你的胃口。你如果能自己在课外发现好书籍,你对于那种功课的兴趣也许就因而浓厚起来了。第二,念讲义看课本,免不掉若干拘束,想借此培养兴趣,颇是难事。比方有一本小说,平时自由拿来消遣,觉得多么有趣,一旦把它拿来当课一读,用预备考试的方法去读,便不免索然寡味了。兴趣要逍遥自在地不受拘束地发展,所以为培养读书兴趣起见,应该从读课外书入手。
书是读不尽的,就算读尽也是无用,许多书没有一读的价值。你多读一本没有价值的书,便丧失可读一本有价值的书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你须慎加选择。许多人曾抱定宗旨不读现代出版的新书。因为许多流行的新书只是迎合一时社会心理,实在毫无价值,经过时代淘汰而巍然独存的书才有永久性,才值得读一遍两遍以至于无数遍。别的事都可以学时髦,唯有读书不可以赶时髦!
走进一个图书馆,你尽管看见千卷万卷的纸本子,其中真正能够称为“书”的恐怕还难上十卷百卷。你应该读的只是这十卷百卷的书。在这些书中间,你不但可以得到正确的知识,而且可以于无形中吸收大学者治学的精神和方法。这些书才能松动你的心灵,激动你的思考。谢谢大家
参考资料:谷歌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