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 (谈谈 小错不改,最终犯罪) 的一篇800字论文

如题所述

《韩非子·喻老》中说:“有形之类,大必起于小;行久之物族必起于少。”在现实生活中,翻开那些落马的贪官的腐败史,就会看到明显的犯罪轨迹,都有一个由小错发展到大祸的渐变过程。“老虎”如此,“苍蝇”也盖莫能外。
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某在“忏悔书”中说:“第一次收礼是背着领导收某公司送的一条大中华香烟和一把剃须刀。”事实证明他第一次尝到了“小意思”的“甜头”,胆子就越来越大,后来贪污受贿发展到近千万元人民币。终成罪犯。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原书记陈某的犯罪轨迹亦然。他在反省贪污受贿罪行时说:“第一次收受朋友的馈赠,是我犯罪的开始,禁锢一开,就出现第二次的接受,第三次的默认,第四次的麻木。从此一发不可收。”这就说明收了第一次“馈赠”,贪欲愈加膨胀,胆子也就越来越大。大到贪污受贿数百万元人民币也无所谓。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偶尔收点小礼,不值得大惊小怪。殊不知,任何犯罪的积累都是从“小”开始的。李某就是从“一条大中华香烟和一把剃须刀”之类数量少、价值低的物品开始,逐步演变到收受巨额钱财。陈某的犯罪轨迹也是经过从收受朋友的馈赠,有了“小”的第一次,就有大的第二次,发展到“第四次的麻木”的历程。
可见,为官者在无人监视、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也决不能因“小”错而迁就、宽容、原谅自己。必须趁“小”就改掉。古训说:“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为官者即便能力出众,也不能丧失廉洁的官德。
要预防“小问题”和“小毛病”,不随波逐流,避免酿成大祸,应有古人张乖崖处理盗吏小错的精神。宋人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讲了一个严格惩处小吏监守自盗的故事:“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巾下有一钱,乖崖杖之。吏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当然,对于小错不一定都要用刑罚,但对盗“一钱”之“小”错决不能轻视,决不能姑息迁就,放而纵之。
以古鉴今,小错不改,必酿大祸;小过不惩,必为大患。如果不杜绝小错,就会从小错发展到大错,最终落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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