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一家国企,6个月试用期,因为部门解散,我不能转正,还有一周左右转正,突然告诉我赔我一个半月工资

这一周转正时间是国庆的7天长假,本来过个假期就转正了,现在工作丢了,我要不要签署

签署吧。个人认为不违法,什么叫试用期?就是双方的磨合期,磨合得不好,就不签合同,磨合得好,就签合同,这个是双方的意愿体现。你的部门都解散了,就是磨合对象都没了。就算留下来,你去另外一个不熟悉的部门,我认为对你的职业规划并不有利。与其这样,不如快刀斩乱麻,天生我才必有用追问

因为是公司原因,那就要赔偿吗?影响内部调动吗

追答

应该是要赔偿的。每满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未满一年按半个月算;另外的一个月工资,应该是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所谓的代通知金。所以加起来是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
至于内部调动是否影响,那应该是企业领导对你和你部门的印象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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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4
是否违法,按是否依旧按试用期职工对待确定。
职工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没有办理转正手续,是否违反劳动法,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劳动者享有正式期的权利。用人单位没有办理转正手续,按正式期对待的,不违法;反之则违法。
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约定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违法延长的试用期,需要在已经支付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的基础上,按正式期标准支付赔偿金。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八十三条追问

快转正了,然后不给转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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