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直接去签定伤残?

如题所述

  一,不可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完整的学名应该称为: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
  1,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2,劳动能力鉴定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特殊伤病情况需额外提供的申报资料及要求:
  (1)精神疾病需额外提供由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开具的《医学精神病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智能损伤需提供智商、记忆商测定报告。
  (3)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带******值,的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
  (4)工伤职业病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申请工伤鉴定的医疗期规定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因病鉴定申请时需满足的医疗期规定
  (1)癫痫病、脑外伤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质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
  (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双向情感障碍虚年病史以上并且男性年龄需达到50周岁以上,女性要45周岁以上。
  (3)恶性肿瘤及癌症无病程要求。
  (4)其它疾病医疗期一年以上。
  注意:同一疾病自上次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因病鉴定(恶性肿瘤病情加重的除外),超过一年的需提供病情加重的病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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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4
工伤认定书还没有下达,那么是不能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而医疗费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2个回答  2019-08-24

    伤残鉴定实际上在法律中被称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要求提供工伤认定书和相关医疗资料。这就是说必须先认定工伤才能评残。

    工伤认定应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由企业申请,企业没有申请的在发生事故一年内由员工及亲属申请。

    单位未按要求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的员工认定费用由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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