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经典案例

如题所述

2013年以来,曹等人在杭州从事高利放贷业务,通过诉讼讨债,纠集朱某利、葛某辉等人,先后注册或参股杭州西康、育才、智胜、裕信、浩然、等投资公司,从事非法放贷、讨债业务,后逐渐演变为签订空白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任意认定违约、恶意提高贷款额度、软暴力等。该组织拉拢腐蚀外省法院工作人员,利用司法公权力非法保全其名下财产。同时张贴大字报、泼漆、堵锁眼等。对受害人造成心理胁迫,迫使其“谈判”“和解”,支付虚增的债务。“套路贷”组织在杭州非法保管房产174套、商铺15间,涉案金额9200余万元,非法获利1800余万元。除此之外,这种利用司法力量索债的模式,在杭州的“套路贷”行业也被模仿,吸引了杭州众多的借贷公司,如余旭、丁龙、汉蓝等。要主动配合。他们借助自己的司法资源,以业务介绍、账户转账、委托诉讼等方式共同进行“套路贷”活动,严重破坏杭州市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2月,杭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彻底摧毁该黑恶犯罪组织及其“保护伞”。今年5月,杭州拱墅区法院分别判处曹等25名被告人25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部分财产,罚金等。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和虚假诉讼犯罪。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2015年3月以来,为谋取经济利益,刘某欢伙同尤某海等人,在宁波宁海县成立天丰投资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套路贷”活动。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专门的贷款和讨债人员。以低息、快贷为诱饵,吸引被害人签订虚增借款合同,以“虚增债务”、“肆意确定违法”、“胁迫债务”、“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它还雇佣了一群暴徒,分发砍刀和其他犯罪工具,并投掷油漆和玻璃,以迫使受害者偿还膨胀的债务。该组织非法集资近2000万元,受害人数达数百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4月,宁海县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彻底摧毁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今年5月,宁海县法院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分别判处刘某欢等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8年至5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
2015年9月以来,谢某辉、史某全、胡某兵、等人注册成立浙江投浙家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低息为诱饵,以正常车贷为名,招揽车辆抵押贷款业务,通过签订虚构高额债务、虚假流水、任意确定违约、索要违约金、拖车费、滞纳金、拖走受伤车辆等方式,组织实施“套路贷”活动。2015年至2018年,有组织诈骗6起,敲诈勒索29起。2018年7月,温州鹿城区公安机关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今年4月,鹿城区检察院指控谢某辉等21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向鹿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此案正在审理中。
2016年3月以来,丁某兵招募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成立长兴快贷网、南浔拓道金夫等公司,对外非法发放小额贷款。通过虚增债务、任意确定违约、转让单一账户等方式。他将常规贷款与暴力催收、组织闹事、敲诈勒索相结合,肆意侵占借款人的钱财。该组织招募未成年人直接参与犯罪活动,严重扭曲了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2018年4月,湖州吴兴区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破获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件69起。并查封资产800多万元。今年5月,吴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丁某兵等27起涉黑大案。
2017年8月起,杰等20名骨干成员成立福州龙腾海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带领下属多个团队实施线上“套路贷”活动。成员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成立了人事部、财务部、技术部、催收部、法务部、中介部等多个业务团队。购买受害人个人信息或从网络中介获取受害人贷款需求信息后,无担保。当受害人无力偿还时,该团伙对受害人及其家人朋友进行威胁、恐吓和骚扰,迫使受害人偿还虚增的债务。截至2018年5月,该团伙累计放贷近9万人,涉案金额4亿余元,非法获利超过1亿元。2018年6月,温岭市公安机关收网,抓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263名。今年6月,温岭市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4.26特大网络套路贷”主犯杰案。截至目前,该犯罪集团一审已受理173人,已宣判29案151人。汤某强等151名被告人已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0年4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被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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