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爱人单位分的房子,属于经济适用房,但是爱人单位几年调一次房,所以房产证的名字都不知道是谁的。
如果我们离婚,能否过户到我的名下?税要交多少?这个房屋如果做评估,估价会是多少?(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还是市场价)
这套房屋是不是央产房啊?央产房和经济适用房不冲突把?
谢谢
heheikeke:当时我们单位发房补的时候,要求对方单位出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他们单位出的证明就是经济适用房。
2000sir:我问评估的问题,是想知道如果法院判:房子归我,我给他一半的钱,我应该给多少?是经济适用房价格的一半,还是市场价的一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