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诉必须开庭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对于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案件,最迟在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和通知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合议庭主持下,按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通常须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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