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7
目前上海吉林等地都公布了最新的薪资发放标准,其中主要包括隔离期,治疗期,停工期的工资安排制度。隔离期应该按照正常的劳动薪资进行发放,不能苛扣。2022年内,辽宁、吉林、广东、天津、苏州5地也先后明确类似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省人社厅官方微信号1月7日发文强调,对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治疗期:按病假工资发
上海、广东、辽宁、天津4地明确,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立福3月26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根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
停工期:区分多种情况
相较于隔离期、治疗期,停工停产期工资支付标准划分更为细致,根据是否提供正常劳动、是否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区分多种情况。
其中,吉林省明确,对于不能复工复产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要按照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根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天津则仅依据“是否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划分:一个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其他情形这样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劳动者不属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依法隔离情形,但属于政府依法采取统一组织核酸检测、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的情形,导致不能正常到岗工作。
对于上述情况,天津、深圳人社部门规定:企业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远程方式提供正常劳动,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劳动者无法远程办公的,企业可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劳动者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且未休相关假期的,企业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
吉林省企业工资如何增长? 1.一是实施职工工资增长计划,真正做到两个同步;
2.二是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企业工资指导线作用,提高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3.三是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落实力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今年我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要增长20%,到“十二五”末期,我们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40%(现在是30%);
4.四是强化收入分配的调控手段,调低、扩中、控高、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和正义。
综上所述,关于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问题回答,建议各大企业严格遵守相对的法律法规,做好基本保障,避免出现一系列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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