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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吉林省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吉林省
社保缴费标准基数
答:
1、缴费标准:职工
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2、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
谁知道
吉林省
公务员公积金的缴纳比例??
答:
(一)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按职工上年会计年度的
工资总额
除以12个月为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1999〕1号和国统字〔1994〕37号)文件规定执行。(二)1998年12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均按职工本人月工资总额5%逐月缴存。(三)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
吉林省
公务员退休
工资
新规定
答:
吉林省
公务员退休
工资
计算标准 (一)公务员工龄的计算: 1、公务员的工龄是从任命为公务员之日所属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属月份的年数(不满1年时,每个月按1/12计算)。 2、退休的公务员、军人、私立学校教职员(不适用公务员年金法,军人年金法,私立学校教员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为公务员时,按照...
吉林
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吉林生育备案
答:
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
工资总额
组成口径和
吉林省
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同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将工会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划拨到位;实行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行政的沟通,依法向地税申报应上缴的工会经费...
吉林省
省医保和市医保的区别
答:
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
工资总额
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吉林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答:
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指导市(州)、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青岛市职工平均
工资
答: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
工资
无法计算的,以全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法律客观:《
吉林省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
长春市办理企业
工资总额
使用手册核发要几天?
答: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
工资总额
使用手册核发”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社保参保手续(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2.一般情况需提供:网上申报上年度工资数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3.一般情况需提供:用工备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
吉林省
2020年社平
工资
是多少
答:
吉林省
2020年社平工资是77995元。社平工资是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
工资总额
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通常由政府根据上年度的情况公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发展程度...
吉林省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办法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
答:
第七条强调,用人单位需如实申报职工信息和
工资总额
,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个人无需缴费,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基金的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遵循属地
管理
原则。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主要涵盖: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以及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部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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