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真的考虑了社长周五跟我说的提议。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这个时间跟我说这个事情。我想说三点。第一点我不同意公司对我的安排,我不想去另一个部门。原因是我在上一个公司,也是做这样的工作,因为想做人事,才辞职的,来到这个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也是明确是做事务的工作。这个工作和我现在做的工作完全不一样,公司提出这样的安排,我也有权拒绝。第二点,我也不想辞职也不能主动的辞职,现在这个时候工作不好找。起码我在找到下一个工作之前我不会辞职。第三点,如果公司觉得我不适合做事务的工作,或者公司觉得这个工作不适合俩个人做,今天也可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也同意。。但是公司解除我的话,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7个月,公司是需要支付我俩个月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