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送外卖过程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4-14

一、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是工伤吗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可以认定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出现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首先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第2个回答  2022-04-14

外卖小哥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因为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收受的,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出现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首先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第3个回答  2022-04-14

对于外卖骑手在送餐工作中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算不算工伤问题,在全国各地的外卖骑手中普遍存在。要想知道属不属于工伤?责任由谁来承担?前提是要理清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判断两者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外卖行业中,骑手主要分为两类:属于配送平台的正规骑手和通过平台本身注册打工的骑手。“骑手直接受雇于平台或供餐者,发生工伤时,送货平台或供餐者有义务承担骑手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但是,目前在外卖行业中,骑手大部分是为自己注册的兼职骑手提供中介服务,骑手履行下单后与商户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而不是以与平台公司的劳动关系为基础完成工作任务。

这种模式与目前盛行的网络签约车、网络厨师等自主订购模式相似,自律性很大。因此,法院在判定相关纠纷时,一般不承认平台和骑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平台就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第4个回答  2022-04-14

一、外卖骑手受伤怎么不算工伤?因外卖配送工作有其特殊性,判断外卖配送员是否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结合证据对外卖配送员事发当日工作轨迹进行重点分析。根据互联网配送餐饮业务特点,配送员的工作时间较为灵活,打卡上班后,配送员通过自行抢单获得工作任务,到指定商家取餐后进行人力配送,至用户收到订单物品后配送任务结束,配送员的工作地点随派送地址不同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判定外卖配送员所受事故伤害是否系因工作原因所致,与其是否打卡上班、是否接单、是否处于取送餐过程紧密相关,如果没有接受配送任务,则无法认定在此期间所受事故伤害与从事工作有关。

二、工伤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追答

一、外卖骑手受伤怎么不算工伤?因外卖配送工作有其特殊性,判断外卖配送员是否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结合证据对外卖配送员事发当日工作轨迹进行重点分析。根据互联网配送餐饮业务特点,配送员的工作时间较为灵活,打卡上班后,配送员通过自行抢单获得工作任务,到指定商家取餐后进行人力配送,至用户收到订单物品后配送任务结束,配送员的工作地点随派送地址不同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判定外卖配送员所受事故伤害是否系因工作原因所致,与其是否打卡上班、是否接单、是否处于取送餐过程紧密相关,如果没有接受配送任务,则无法认定在此期间所受事故伤害与从事工作有关。
二、工伤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5个回答  2022-04-14

因外卖配送工作有其特殊性,判断外卖配送员是否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结合证据对外卖配送员事发当日工作轨迹进行重点分析。根据互联网配送餐饮业务特点,配送员的工作时间较为灵活,打卡上班后,配送员通过自行抢单获得工作任务,到指定商家取餐后进行人力配送,至用户收到订单物品后配送任务结束,配送员的工作地点随派送地址不同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判定外卖配送员所受事故伤害是否系因工作原因所致,与其是否打卡上班、是否接单、是否处于取送餐过程紧密相关,如果没有接受配送任务,则无法认定在此期间所受事故伤害与从事工作有关。

判定外卖配送员所受事故伤害是否系因工作原因所致,与其是否打卡上班、是否接单、是否处于取送餐过程紧密相关,如果没有接受配送任务,则无法认定在此期间所受事故伤害与从事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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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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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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