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法律人士,我们是广东东莞一工厂维修部员工,我们向厂里要求按"粤劳社[2007]103号文件"发高温津贴,但厂里不给,现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请问各位:高温津贴是否属于工资性收入?主要依据是什么呢?还有请各位能给我们打此类官司的相关经验和适用法规等!非常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