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哪些著名侦探?不要说小说里或是动漫里的,我要的是真实的人!!(最好带上他解决的案子)!

如题所述

法国人佛朗科斯·尤根·维多克(Eugene Francois Vidocq),世界上第一位私人侦探,生活于十九世纪法国,他曾经有过犯罪前科,并因此入狱;他还是一位化装大师,一会扮成绅士,一会装扮成女士,尾随在犯罪嫌疑人后面,然后揭开他的帽子,大叫:我是Vidocq!Vidocq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反犯罪技术(诸如弹道学)的先锋者,他的研究成果后来广为F.B.I.所使用,同时他还帮助巴黎警署建立了第一个侦探小组,教授他们秘密侦察技术和弹道测试技术。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Edgar Allan Poe和法国小说家雨果等皆以他为原型创造了作品中英雄形象。
一个声震欧美的传奇人物

在19世纪,有一位经历不凡、业绩显赫的侦探大师。在他那传奇般的生涯中,他曾是剑手、士兵,后来又当过囚徒和逃犯,最后成为创立了现代犯罪学和侦察术的第一个职业侦探。他的声威曾使那些横行无忌的凶恶盗匪闻风丧胆,由他所创立和领导的法国保安部是第一个现代侦察机构,从英国的苏格兰场(即伦敦警察厅)到美国的联邦调查局,都是根据他的理论和以他领导的法国保安部为样板建立起来的。这个传奇般的人物就是被誉为侦探之王的法国人佛朗科斯·尤根·维多克。
盗匪闻风丧胆的威名
维多克那无畏的勇气、机敏的头脑、百科全书般的犯罪学知识和高超的侦探艺术,在盗匪、窃贼和其他种种罪犯中威名震慑。据估计,由他亲自组织逮捕归案的罪犯至少有两万名。
一次,他被派往巴黎去捉拿藏匿在那里的一伙逞凶于全欧的匪徒。他的上司布置这一计划时宣布,需要1000名警察参加行动。但是维多克笑着说:“先生,我只要8个人就足够了。”
晚上,维多克带着这8名警察来到匪徒聚集的一家下等酒吧间门口。让他们拿着一袋手铐在外面等候,他独自一人走了进去。他傲慢地对着乐队喊了一声:“停下来。”音乐戛然而止。他又对那伙匪徒说:“我是维多克!”歹徒们大惊失色,连忙把刀枪等凶器丢到地板上。在他指挥下,这些人老老实实站成一排,维多克用一支粉笔在那些要逮捕的人背上划一个叉,带了出去。
十载逃亡生活
1775年7月23日,维多克出生在法国阿拉斯的一个面包师家庭里。他从小喜爱运动和剑术,14岁时就成为一名优秀的剑手。1794年,父亲把他送入军队。在巴黎的革命风暴中,他浴血奋战。经过5年战斗生活,他回到阿拉斯,结了婚。但是由于没有身份证,他被作为逃兵逮捕入狱。两个同狱犯人把自已犯的伪造罪转嫁于他,他无法证实他们的伪证,被判处终生苦役。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越狱潜逃,变成被通缉的在逃犯。
此后10年,维多克的经历如同恶梦一样,他改名换姓,四处隐藏,几次被捕,又重新逃走。在他亡命的生涯中,饱尝了人世间的辛酸苦辣。在这整个时期,他一直怀着深仇大恨搜寻陷害他的仇人。后来,他得到了一份假身份证,就用假名在凡尔赛开了服装店,想就此了却一生。有一天,两个曾与他关在一起的同监犯发现了他,并威胁要揭发他的逃犯身份,在走投无路情况下,他来到了巴黎警察局投案自首。
从铁窗里的密探到职业侦深
自首后,维多克向负责管理罪犯的亨利先生提出一个条件,如果亨利帮他获得自由,他愿意在监狱里的牢房中做密探,亨利接受了他的条件。
此后21个月里,维多克以犯人的身份在铁窗里了解各种犯罪情况,向亨利通风报信,使警方有效地抓获了许多罪犯。从狱中放出后,他获得了自由,并被任命为警察,享有逮捕权力。但他没有薪水,靠委托办案人的报酬为生。
在逃亡的年代中,维多克练就了一身化装的本领,现在他把这种才能用于为法律服务了。他曾以朱利斯的名字在杀人犯出没之处昂首阔步;曾以销赃商人的身份搜寻贼盗团伙;曾装扮成步履蹒跚的年老绅士寻找年轻妻子,赢得了罪犯的妻子和了解内情的妓女们的同情和信任。他的这些角色取得了十分惊人的成就,很快就被提升为正式警官,得到了薪水。此后,他协助警察当局,有系统地建立了犯罪档案,按罪犯姓名、犯罪类型、惯用手法分类编选成册,这种制度至今还为各个侦探机构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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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04
中国的
狄公案 狄仁杰(唐)

包公案 包拯 (宋)

海公案 海瑞(明)

施公案 施世纶(清)
神探李昌钰 1938年生于江苏如皋,成长于台湾,台北"中央警官学校"正科第二十四期毕业,美国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大学生物化学博士。此后投入刑事鉴定科学,担任纽大刑事科学系系主任,成为纽大终身教授。1979年,出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定化验室主任兼首席鉴识专家,以精湛的鉴定技术屡破奇案。1998年,出任康州警政厅厅长,成为第一位出任美国州级警政首长的华裔人士。 进入警界40多年来,曾在美国各州及全球侦破8000多起刑案,获得了包括美国法庭科学学会之"杰出成就奖"、国际鉴识学会之"最高鉴定荣誉奖"等在内的800多个奖项。
【经典案例】

一年暑假,一位13岁的小姑娘去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游泳队。一天游泳回来,教练把她送到离家100米远的地方,让她自己走回去。可从那天起,她再没有出现。两年后,小姑娘的尸骨在野外发现。尸体已经腐烂。当时在场的警察,都直着身子站在那里看。我蹲在地上看了一会儿,发现小姑娘的尸骨上少了三根骨头,旁边有一些狗毛。据此推断,那三根骨头可能被狗叼走了。于是,让就近的警察局查找两年来的报告,看有没有狗带骨头回家。警察局发现:一年半以前,有一位女士报告过。我马上访问报案女士,这位女士说,有一天,她的狗叼了一根人骨头回来,她很害怕,打了狗一顿,第二天,狗又叼回来一根人骨,她向警察局报警,警察没有来,第三天,狗又叼回一根骨头,她对丈夫说了情况。丈夫说:“没有关系,我来处理。”
第四天,狗果然没有再叼骨头回来。因为,她的狗也失踪了。
答案有了,我让人把他丈夫找来,经过调查,案情真相大白:原来,是这位女士的丈夫将小女孩强奸后用枪杀死的。发现狗叼回来骨头后,他又用枪杀死了狗,然后把狗埋在草地里。我们找到狗的尸体,将小女孩身上的弹孔与狗的弹孔比对,果然是同一支枪所为。
这样,我蹲着找到证据破了案。
【经典案例二】

警察局长杀妻案
我曾在夏威夷遇到一个案子。丈夫是警察分局长,有一天报案说误杀了妻子。他说,妻子大怒,从车窗跳了下去。他想稳住车,可一倒车,发现轧了妻子。
我到后先检查肇事车,可车身、车轮子上什么都没有,车底下反而有血迹,而且是旋转型的,这证明出血物体曾在车下旋转。死者脸上有一个五角形伤口,我在车底盘上找到了一个形状相同的螺丝钉。分局长先打死了妻子,制造了肇事现场。
第2个回答  2009-09-04
狄仁杰 呃 行不
第3个回答  2009-09-04
历史人物行不
如果说现实的话,好像还真没有
第4个回答  2009-09-04
中国没这个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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