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利强留要辞职的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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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管是新老劳动法都没有此种规定,除非是以前的一些特殊工种的行业,像飞行员等接受国家或者企业大量物资培训的员工。
新法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即可在次月走人,除非你在公司接受过专项培训或者跟公司签订有保密协议或者竞业禁止协议的,公司会以违约金相要挟,其他的都不存在。
如果公司给员工麻烦,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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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27
新劳动法规定公司是完全没有这个权利的,并且公司不得因为你的辞职向你收取任何的违约金。但是你要在离职前一个给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现在一般的正规企业也不会强留人的,除非是一些小公司,可能当时在你进入公司的时候在户口和档案上给你出了些力气,他们觉得不划算吧,一般都是给一万九可以解决问题的。
第2个回答  2009-08-27
你提前一个月在公示的情况下通知企业,他就没有权利强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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