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辞职,有权强留吗?从去年九月开始到现在三月份提交两次辞职信,不肯收,中间也提过,不让我走,我想四月份1号提交辞职信给老板,五月一号不管他肯不肯我走,我都收拾东西走人,因为我是15号发工资的,我自动离职,他有权扣除我的一个月和刚进公司押的半个月工资吗??? 他有权强留我吗?? 我真的一点都不想做了,一直都在考虑老板有没有人手什么的,现在我想为自己考虑一下,每天做的那么压抑。 望广大网友为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