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用章盖在收据上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财务专用章盖在收据上有法律效力。
收据必须由财务开出且所涉经济内容不存在违法事项,一般单位的财务收到款项应予开出收据,且收据必须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才有效,以证明单位收到款项。
白条收据有法律效力,白条收据的法律效力是很高的,白条收据是一个书证的类别。书证的效力就是书证的证据力,关于书证的证据力有两个方面,就是书证的形式证据力和实质证据力,这样分类乃是书证的特征所决定的。
用非法律术语解释就是,书证先要具备形式证据力,然后才能有实质证据力的判断问题。
然后判断白条收据的内容的真实性,一般来说有形式证据力就推定有实质证据力,那么法院可以直接认证。
财务章,即财务专用章,是各单位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的专用章,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要到中国人民银行预留公司公章的印鉴和该印鉴,并要到公安机关备案,是对公司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内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只是公司内部所使用,也需要到公安部门申请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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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可以作为证据适用,但有看具体的案情,有时如果只是财务部门出具的话,是不能作为独立证据使用的,就是说,必须有其他的证据支持,否则不能形成证据链条,公司的一个内部机构,财务部是不能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法律行为的。
法律分析
盖章的好处:完整的执行所有程序是对客户的尊重;方便验证收据真伪;出现纠纷时,避免他人仿造收据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收据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但是一般情况下,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等事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收据上盖章是为了确认该收据具备法律效力。收据上不盖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就是一种印记,是各个单位以及个人作为自己的独有的标志,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就如签名一样。收据上盖章,一般是财务专用章或收讫专用章,有的还用财务部,财务处,财务科的部门章,还有的单位没有启用以上专用章时用公章(行政章)(比如党费收缴章组织部的章),具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公司的公章主要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2个回答  2017-02-10
1、如题所述,是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收据必须由财务开出且所涉经济内容不存在违法事项;
2、一般,单位的财务收到款项应予开出收据,且收据必须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才有效,以证明单位收到款项;
3、但是,如果非财务收到款项(或物件),那么,所开出的收据则非财务经办,此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则未必能起到法律效力,应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分析判断;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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