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1、收据上的财务章也能证明是公司行为,不是公司法人章才有法律效力。
2、只要因为此发生纠纷诉诸法院,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作为证据适用,但有看具体的案情,有时如果只是财务部门出具的话,是不能作为独立证据使用的,就是说,必须有其他的证据支持,否则不能形成证据链条,公司的一个内部机构,财务部是不能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法律行为的,发票专用章只有盖在发票上才具有法律效力。财务的话必须涉及公司内外进出账务一般是盖财务章。收钱的是财务的人收的,财务的人一般有财务章,比较方便。对方没有明确要求的话,不过盖其他的章也可以,主要的用途就是证明单位收了人家的钱。收据本身就不具备正规性,所以影响不是很大。1、收据就是收据,加盖公章、发票章的,可以证明该单位收款的事实。2、收据即使加盖发票章,也不能作为报销或者纳税的凭证,如需要报销,可向该单位索取正式发票。拒不开具正式发票的,可以向当地税务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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