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打电话咨询了一下相关部门,说不管我有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都得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不然有权利不发我工资,这是真的吗?
刚才打电话咨询的也是法务部的, 他说没有劳动合同也得30天申请离职,不然老板有权不发我工资,至于没有劳动合同 客人申请双倍工资补偿,所以把我弄糊涂了。
追答你这法务部是单位的,它会为你维权吗?!
法务部首先维护的是老板的权益,否则,老板养着他们干什么?!
那我应该去哪里维权呢?劳动局?
追答由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老板拿工资威胁说必须还得在这里做 ,等招到人了 把人带会了才给我离职,不然不打我工资,
追答不缺钱就走,缺钱就再熬熬,社会没那么多称心如意的事。
你可以百度搜一下 劳动仲裁 的流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呢
追答有打款记录就形成事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