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不算医疗事故,能赔偿吗?

我妈眼睛进了异物,去医院看病。医生用棉签擦了眼睛,结果把眼角膜擦坏了,去别的医院看说是“眼角膜上提”,又花了一百多块钱开的药,现在眼睛磨得睁不开了,说是需要养一周能好。
我又回去找原来的大夫,让他把一百多块的药钱赔给我,结果他态度很恶劣,坚决不陪。
如果这个算是医疗事故,我该如何理赔呢?

给你个连接,那里有医疗事故的分级:
http://baike.baidu.com/view/2211365.htm
您遇到的情况不算医疗事故,另外诊疗的具体情况不知,医生诊疗措施是否得当,也不好轻易下结论。既然说一周能好,那就是最好的了。
这种情况,顶多是医患之间协商处理,别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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