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方面法律的问题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个月,没过试用期, 签了2个合同,一个是按劳动合同法,一个是约定如果没干满一年,每个月赔偿公司损失3000元,
现在我准备辞职,想问下对这方面有所了解的大虾我这应该按哪个处理,那个赔偿的条款是否有效,最好是有相关的法律条款,
如果老板不让我辞职, 可以走什么样的法律途径
现在我们老板拿保密性说事, 说化验的方法是公司机密,所以不能够让你想走就走,这个理由怎么破

万不得已要走法律途径的时候又该怎么办

照 徐洪荣律师 所说的 第23条, 就是说,只要我承诺2年之类不从事相关的工作,就可以了吗 ?

  破例再回答一个提问...

  1.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个月,没过试用期,现在我准备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7条
  因为没过试用期,所以你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口头书面随便,无需附带任何理由

  2.如果老板不让我辞职, 可以走什么样的法律途径
  由不得老板不让。最多他不发工资不办理离职手续罢了,但是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依据是劳动合同法50条
  至于不发工资的话可以要求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5条
  别担心了,老板能想到的为难方法法律都有规定的,敢违法就罚死他

  3.我们老板拿保密性说事, 说化验的方法是公司机密,所以不能够让你想走就走
  你们老板吓唬人很有一套,佩服。但是如第1点分析所述,这样的事情由不得老板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按照法定的辞职条件,,想走就走
  但是保密的事情,请问你签合同的时候又没签保密协议,如果签了保密协议的话按照法律规定会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23条
  也就是说如果你说的那份第2个合同约定了保密事项和竞业条款的话,你是要遵守规定的:可以辞职但是不可以竞业,禁止竞业期间可以拿原单位的补偿,只有违反竞业协议才会产生违约责任赔违约金,单纯的辞职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你没签这个协议,那就可以直接走人了

  4.万不得已要走法律途径的时候又该怎么办
  那就在和单位协商不下的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免费。对仲裁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不用预交诉讼费。仲裁和诉讼的法律依据具体看上面的分析即可,也可以自己百度查阅劳动合同法熟悉熟悉

  拿着法条去跟老板谈判吧,看他还怎么忽悠你,呵呵
  希望对你有帮助,也预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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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0-09-08
约定是违法的,所以按照正式的劳动合同解决。
第3个回答  2010-09-08
试用期内的话,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
补充的协议违法无效
第4个回答  2010-09-08
1、第二个合同无效。
2、公司的化验方法是商业秘密,你应当保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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