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一些法律我今年17岁,在一家工厂上班,是一名普通的员工,每天反复的做着同样的事,一样的事,一样的动作重复无数遍,因为是普通员工,所以工资很低,然后又压了三个月工资还没发,一直拖工资,我就向老板提出辞职,但老板不让我辞职,我也没签《劳动合同法》,怎么办?
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进行交接,并保留相关证据,那样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动离职,反而让自己比较被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但是目前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经达到离职条件,当事人可以离职并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举报电话:12333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