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孕妇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我朋友怀孕三个月,公司得知她怀孕后将她辞退,现在申请了劳动仲裁,马上就开庭了,请问除了劳动合同和医院开的怀孕证明,还需要什么证据呢?辞退书走的时候是交给公司的,还需要什么证据呢?

  孕期内被辞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等部分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孕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2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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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8
怀孕女工本人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过错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怀孕女工被辞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女职工提交以下材料即可:
一、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女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本人身份证件;
三、怀孕的证明材料;
四、把怀孕情况告知公司的证明材料;
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6-11-14
你怀孕前公司给你发工资的流水。还有请假单,一切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搞死这种公司。支持你!追问

劳动合同都有,医院检查证明也有,就是公司没有给我辞退信,就怕到时候他说我是自愿离职的,其他的都不担心

追答

没事 ,一搬情况只要能证明你在公司 怀孕期间 被辞退 就 不怕 ,放心的去劳动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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