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签订工资为1680元,公司另付补贴1120元,全勤200元,合计3000元。员工离职时如何计算工资。

如题所述

按照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你这个是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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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9
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追问

我就是问按照哪个价钱计算,你的意思是1680?

追答

如果你全勤,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该按照3000支付

追问

劳动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啊,如果是月中离职呢?有没有哪项法律法规有类似规定的?

追答

出勤不足月的,具体支付标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支付,但不低于劳动法约定的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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