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各位答主您好!
会计大神看到的请留步!请问存货在盘亏时为什么进项税额要转出?我公司在购买了原材料时已经支付给卖方一笔含税价款了,在保管期间由于管理问题导致这批原材料丢失,此时进项税额转出到贷方岂不是这批货物的税款又要重新交一次?购买时已经交给卖方了,这次再交一份给税务局吗? 还有如果管理原因造成的丢失故意伪造成正常材料损耗会怎么样?
期待有人能答复。

1,如题所述,提问者应先明确:
a、该批原材料所涉进项税额是否已经认证并作抵扣申报;
b、因管理不善导致存货损失应依法作进项税额转出,是基于该进项税额已抵扣销项税,如未作抵扣的则不发生转出事项,也就不存在如题所指的重复纳税情形;
c、如上涉税事项应依法如实申报,如经查实存在虚假申报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惩处;
2,可见,在明确如上事项后,应予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追问

假设增值税税率10%(实际17%),你买了10万元货物交1万元进项税,15万元卖出收1.5万元销项税,此时你只需要再交0.5万元税,整个过程中你是没有交增值税的,收的又出去了;但是你丢了1万元货物,就需要转出0.1万元进项税,最终这批货物你又以15万元卖出收1.5万元销项税,此时你需要再交0.6万元税,比你没丢之前多交0.1万元税款,这就是你丢的货你要负责纳税,多出来的这部分税款计入管理费用,是吧

追答

1,因管理不善丢失1万元(暂按你所说的售价计算)货物,余下预计只能确认14万元收入的货物仍可以15万元出售,可见已提升了销售单价售出,此时所多计缴的销项税0.1万元是因溢价收入而产生,并非你所认为多计缴税金。

2,对管理不善导致存货损失而依法所作的进项税额转出,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追问

假设增值税税率10%(实际17%),买了10万元货物交1万元进项税,15万元卖出收1.5万元销项税,此时只需要再交0.5万元税;但是你丢了1万元货物,就需要转出0.1万元进项税,最终这批货物你应该以13.5万元(10万元货卖15,9万元货应该卖13.5万元)卖出收1.35万元销项税,此时你需要再交0.45万元税。转出的税款计入管理费用,这样没错了吧,不是因溢价收入产生的

追答

如此销售计价所计缴增值税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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