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到一家公司,干了一个多星期,感觉不太合适,想要辞职,对方说来的时间虽说工作了,但是公司在公司时间

派人给进行培训,所以公司不予支付这一个多星期的工资,合理吗?

这个工作可能是技术性比较高的,你做的时间短,不熟练,所以贡献不大。而且你也得到了公司的培训,已经受益了,所以不给你工资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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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8
不支付是不合理的,按《劳动法》培训期间的工资,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克扣。
第2个回答  2019-03-28
这个是不合理的,不过也要看你签合同里有没有这方面的书面协议,如果没有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要是签合同里有就不好说了
第3个回答  2019-03-28
这个问题很典型。
刚到一家公司,前一个星期可能都是在培训。
一个星期后想辞职,这个其实还是看公司制度,看到公司之前有什么书面或约定。
一般都是有带薪培训,但是说的是转正后的员工,也就是留下来的。
有一种公司会在你离职时候索要培训费用,也就是向没有做够合同到期就离职的人。
所以如果不给也是合情合理,如果之前有过约定公司还是有义务履行承诺的。
最后还是看公司,大公司程序严谨会给,没多少钱也不会生出事端。小公司差钱,会无赖,这个没有办法,毕竟时间短各执一词不容易分辨。
第4个回答  2019-03-28
看你入职时所签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会给你带薪培训,那那你就可以去索要,倘若合约中约定,培训期间不能辞职,如果辞职没有工资,甚至还要赔偿公司培训费,那你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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