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劳动仲裁期间能否拿到失业金吗?

如题所述

1、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并未失业的话,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如果已经失业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去申领失业保险金的。
3、参加法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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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9

只要在仲裁期间你已经处于失业状态,并符合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就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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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19
这肯定是不可以了。因为正在仲裁。而仲裁的目的。说明你与单位有了纠份。那么这个失业金的领取。肯定是要单位出证明的。另一方面。当合同解除后。才可以领失业金的。
第3个回答  2020-03-19
失业金和劳动仲裁没有关系,失业金是在企业失业以后半年内,当然要有失业证明领取的一种保障金。条件是企业必须交了职工失业保险金。
第4个回答  2021-01-17
如果符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就可以去领取,劳动仲裁不影响失业金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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