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在法律上主要是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还是受民事法律调整;简单来说。劳动关系一般要求比劳务关系要严格,同理劳动关系享受的待遇一般要高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中,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仅是为了完成固定工作,双方是平等关系。
在工伤待遇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例如:工地上工人受伤比较常见,国家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特别出台一个政策,即: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这样意味着,如果在建筑施工或者矿山企业工作受伤时,可以劳务关系主张侵权之诉,或者以用人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承担工伤待遇责任。一般情况之下,主张劳务侵权,其相应的证据,以及诉讼流程较短,能够很快速地保障劳动工人的合法权益,但缺点是赔偿较少,会考虑各自的过错,按照比例承担责任。如果主张享受工伤待遇,就会要求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承担义务,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带薪休假,一次性补助等各项待遇。
工人受伤后才知道 劳动关系 和 劳务关系 有天壤之别:1、劳动关系,用工单位负全责,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按工伤赔偿,可能养一辈子。2、劳务关系,是雇佣关系。执行民法,没有工伤待遇,雇主可以不负全责,如果是第三人伤害,雇主和第三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