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损坏的房屋谁负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自然灾害损坏的房屋其损失由房屋所有人自己承担,这属于不可归责于他人的情形导致的损坏,如果为房屋购买了保险,其保险合同约定了自然灾害损坏的赔偿责任限额,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承担赔偿。
一、在房屋出租的情况下,房东和租户谁应承担房屋损坏的责任?
在房屋已出租的情况下,是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还是由租户承担赔偿责任,需要重点关注房屋毁损的原因。若房屋自然耗损或因暴雨侵袭等自然灾害致损,应当由房东自行承担房屋的维修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房屋的自然损耗及灾害致损由租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的话,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租户不得再主张房东承担维修责任。
若是由于租户使用不当或者违约使用造成的毁损,例如未妥善管好门窗导致雨水入户浸泡产生的财产损失,则应由租户自行承担;同时,给租赁物造成损坏的,租户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于季节性的降雨、台风情况下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需要担责吗?
非极端天气、异常天气的情况下,针对季节性强降雨、台风,物业公司作为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对暴雨可能发生的危及业主利益的情形应当可以预见。《物业服务合同》中,除公共设施的养护义务外,一般也对物业管理人的安全防范义务加以约定。因此,若物业公司对于积水倒灌的情形能够预见而由于疏忽没有预见,或者是未尽最大努力加以防止,单纯以不可抗力作为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理由无法成立。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重点关注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通知、警示、协助义务,以及是否采取了积极的减灾措施。若物业管理人无法举证证明自身已尽到上述义务,则可能被法院认定对损失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从而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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