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里上班1年多了 现在想辞职 但是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是决心想离开了 可是上级领导就是不给辞职书 一定要我给他做到年底 我应该怎么做?

  1、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离职,到时候就可以走人

  2、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建议去劳动局投诉,不收费,很有效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知道你签合同没,如果没有,请按照以下意见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很简单很快捷,也可以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免费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双倍工资11个月工资、补交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可以到银行把工资卡里的详细信息打印出来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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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6
三天不去上班,自动离职,拿完工资直接 就可以走了啊,你很可能是舍得半个月的工资[一般厂压半个月的],如果你非要按程序办事的话要什么辞职书 ,拖死你啊,我身有体会的啊
第2个回答  2010-09-06
如果是你留恋,没办法帮你。
老板强制你威胁你不让你走,那好,公了,打电话给媒体,向政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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