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其为盗者之言的"喻"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出自战国时期《列子·天瑞》

《列子》又名《冲虚真经》。是战国早期列子、列子弟子以及其后学所著,到了汉代道教出现以后,便尊之为《冲虚真经》,且封列子为冲虚真人,其学说被古人誉为常胜之道。是中国古代先秦思想文化史上著名的典籍,属于诸子学派著作,是一部智慧之书,它能开启人们心智,给人以启示,给人以智慧。其书默察造化消息之运,发扬黄老之幽隐,简劲宠妙,辞旨纵横,是道家义理不可或缺的部分。
唐天宝元年,唐玄宗下旨设“玄学博士”,诏告《列子》为《冲虚真经》,北宋加封为“至德”,号曰《冲虚至德真经》。列为道教的重要经典之一。
原文: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
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壤。自此以往,施及州闾。”
向氏大喜。[喻其为盗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垣凿之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脏获罪,没其先居之财。
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
国氏曰:“若为盗若何?”
向氏言其状。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

[喻]其为盗之言: 喻 :晓悟,明白

原文译文
齐国有家姓国的人很富,而宋国有家姓向的人很穷。一天,向家特地从宋国到齐国去,向姓国的请教发财致富的诀窍。
姓国的告诉他说:“我不过会偷盗罢了。当年开始做盗贼时,一年就能自己养活自己,二年就有盈余,到了第三年就非常富裕了。从此以后,有能力接济周围的邻居了。”
姓向的听了非常高兴。[但他只记住了做强盗的话],而没有领会怎样去“盗”的道理。于是回去以后,便翻墙打洞,凡是手所能摸到的、眼睛所能看到的,无所不偷。没有多久,官府以盗窃罪把他抓去,原先所有的财产也都被没收了。
姓向的以为姓国的人欺骗自己,便找上门去抱怨他。
姓国的人问:“你是怎样偷的呀?”
姓向的把偷盗的经过告诉了他。国氏说:“唉呀!你违反做贼的道理竟达到如此境地啊!现在我把道理告诉你吧:我知道天有春夏秋冬之时序,地有稻梁菽黍之出产。我偷的正是天地的时利。云雨可以滋润庄稼,山林沼泽可以植树养鱼,我利用这些来种植我的庄稼,修筑我的墙垣,建造我的房屋。在陆地上,我‘偷盗’飞禽走兽;在水里,我‘偷盗’鱼、鳖水产,真是无所不‘偷’。五谷、瓜果、庄稼、土地树木、飞禽走兽、鱼虾龟鳖都是自然界里生长的,哪一件是属于我的呢?然而我偷自然界的东西却是遭不到祸殃的。可是金银、珠玉、谷帛、钱财货物,都是人们积聚起来的,哪是是自然界所赐予的呢?你去偷这些东西而获罪被捕,那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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