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教师情侣被共享汽车撞倒身亡,“马路杀手”到底谁应该负责?

如题所述

9月7日17时38分,福建厦门元翔货运站门口,“摩范出行”一辆共享汽车冲入人行道,正面撞上厦门大学一对教师情侣——28岁的李健当场死亡,其女友赵榕榕被撞致重伤,经厦门市中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日死亡。



这起交通事故经多家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湖里大队编号为“第350206120190000164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3岁肇事男子胡某荧领取驾照不足5个月,未在车后粘贴实习标志,负全责。

同时,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车辆系非营运车辆,所有人为华夏出行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摩范出行”为华夏出行有限公司旗下品牌。

事件

肇事男子领驾照不足5个月

事故发生前,李健与赵榕榕已订婚。二人同年出生,同是厦门大学硕士,又同在厦门大学工作。

9月7日,二人前往厦门红点设计博物馆观展,之后,步行回家。在元翔货运站一号入口附近,一辆车身印有“摩范出行”标识的小型轿车以时速约71.9公里的速度冲上人行道,将李健与赵榕榕撞倒在地。

现场视频显示,肇事车辆前保险杠破损严重,李健卧倒在车身左侧,他的女友赵榕榕倒在数米外。

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湖里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李健头部遭到重创,因重度颅脑损伤当场死亡。经诊断,赵榕榕重伤,盆骨碎裂、腰椎骨折、颈椎骨折、颅内出血、全身多处骨折、内脏严重受损……经厦门市中医院抢救无效于2019年9月8日10时许死亡。

事故认定书显示,事故车辆性质为“非营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男子胡某荧23岁,取得驾照不足5个月,未张贴实习标志。事发时,胡某荧左手扶住方向盘驾驶车辆,因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冲入人行道,以致事故发生。在此事故中,李健、赵榕榕无责任,胡某荧负全责。

值得注意的是,肇事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共享汽车平台公司多次被罚

死者家属质疑,肇事车辆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但“摩范出行”却将其用于营运,“他们应当预见但却放任非营运车辆可能造成的危险,且这种危险涉及交通领域,危害公共安全,某种程度上已经涉嫌犯罪。”

工商资料显示,华夏出行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但不含营运。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摩范出行”的确未在厦门取得营运资质。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企查查”数据显示,华夏出行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曾多次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等被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仅在8月8日这天,该公司曾5次被罚。

红星新闻致电华夏出行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人李欣,未获回应。“摩范出行”APP页面显示,因车辆年检,已暂停厦门地区运营。有媒体报道称,肇事车辆系租车平台违规投放,已被顶格处罚3万元。

追责

律师:平台公司“放任”导致悲剧

知名律师周兆成认为,共享汽车的出现虽便利了人们的出行,但一旦平台公司放松用户准入门槛,则会带来可怕的后果。马路上一辆辆行使的共享汽车就有可能成为“马路杀手”。厦门案件的悲剧就是不具备营运资质的汽车公司“放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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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9
马路杀手的出现,最终是因为驾校的原因,但是对于厦大教师,情侣被撞身亡这一事件,该司机还是应该付全部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9-20
情侣教师被共享汽车撞倒身亡,其主要责任在于司机的问题,马路杀手出现造成的原因是因为驾校管理不严等问题。
第3个回答  2019-09-19
马路杀手最终还是要看驾校的责任的,不是他们的责任还能是谁的责任呢?对不对呢?
第4个回答  2019-09-20
我觉得马路杀手不仅新能源公司要负责,司机更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