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对于 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 可以申请 解除劳动合同 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 诉讼 。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 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律师 来进行界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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