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匹克专卖店上班不久,新来区域经理商量让我和店长调到远的地方上班,我们不同意。他直接让我们离职。辞职书也没让我们写。公司是三个月盘点一次的。我们是10月19号就盘点过了,店长是10月25号离职的,暂压1000,我是10月31号做完就离职的,暂压500。这个1月份盘点过,差异是1400多。这俩天发工资,店长暂压的1000被扣了500多,我暂压的500被扣了300多。工资表是经理自己做的,这店在职的员工最多扣不过100,我们距上个盘点后在职最多不过12天,最少6天,却被扣了这么多,请问他这样做算合法吗?如果不合,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