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一家公司拖欠去年年底我们的一个半月工资,能否拿回来?

公司拖欠去年年底我们员工的一个半月工资,年后我们去上了两天班商量加工资留下或者离职的事项问题,公司迟迟不肯答复,到最后说工资提不上去,可以让我们自己去找别的工作,后面我们自以为既然讲了,我们就出去找别的工作并且开始上班,但之前公司却以擅自离职名义拒发工资,已经提交到劳动局,但已经一个多月过去,没有任何解决方案出来,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工资是否还能拿的到手?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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