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存货盘亏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盘亏:

1、审批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审批后

①属于正常损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损失以及扣除应计入其他科目后的净损失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②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③属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非常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④存在残料入库的情况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扩展资料:

1、各种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财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转销时,对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及过失人赔偿,即借记“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按照扣除后的净损失转销:

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2、材料、管材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损耗,属于合理的损耗,应计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器材采购”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报经批准后,将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

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定额内短缺和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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