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医保卡余额和缴费金额对不上

如题所述

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费用是不会一致的,因为医保是有两个账户的,一个是个人账户,另一个是统筹账户。而医保缴费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个人缴纳的部分进行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统筹账户。而医保余额查询只能查询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因此和缴费情况不一致。

首先,医保是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其次,医保保费是由单位和职员共同缴纳的。而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则是个人所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部分则是进入到了医保统筹账户中,因此会出现医保账户余额和缴纳的保费不一致的情况。此外,如果是灵活就业社保,则个人缴纳的医保保费会全部进入医保个人账户中,统筹账户则没有进账。社保缴费如果是单位缴费,查到的仅仅是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进入社保基金统筹了,与个人无关,因此就是不一致。即是以个人名义社会参保,个人缴纳的总额也只有约1/3进入个人账户,其他约2/3进入社保基金统筹

交医保的方式如下:
1、如果是城镇户籍居民,拿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数码照片回执、银行存折。
2、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申请社保自缴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如果不是城镇户籍居民,不可以申请社保自缴费,只能通过就业单位参保缴纳社保。如果是农业户籍人口,可以到户籍地村委或社区居委会,申请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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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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