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厂房10亩左右,目前停工8年,我村村长想要收回土地,卖给他人。我父亲也同意卖出,可是我村村长却把价格压的很低。请问和他打官司我们的优势在哪里?(其中我父亲有自己的私人债务,及其给大队交的地税,时交时不交)可气的是我村长,以地税为由,让我们搬走,他说他给房子。还有因为我厂邻马路20M,最近因修路拆房,政府给他们500每平方米。我想可不可以以这个价格卖出我厂。现在我们那里土地每亩20万左右,地涨价,我们的厂房和宅基不涨吗?本人对法律不懂,如有细节本人会补充有准确回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