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案件可以形成网上追捕?

如题所述

 网上追逃是一种新的追逃形式。其实性质与发布通缉令是并差不多的,发布网上追逃同样要通过审批。

  现行刑事诉讼法律没有专门设置网上追逃程序,通过网上追逃的方式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后,异地羁押措施必须适用刑事诉讼法中强制措施一章的规定。

  由于网上追逃的特殊性,许多适用强制措施时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根本无法执行,造成法律与实践的脱节。
形式

  

  网上追逃有两种,一种是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光碟上有被追逃人员的相关资料,各地公安机关等根据光碟上的资料进行追逃;另一种是在公安内部的专网“公安网”上进行上网公布。因为现在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等还没有加入“公安网”,所以,目前是两种网上追逃形式共存。

  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的形式,有光碟的公安机关的警察均可查阅到,公安内部的专网的形式,只有有操作码的警察,才能进入追逃数据库。而在公安内部,每个警察都可以拥有操作码,所以,对于第二种形式的网上追逃,并不限于刑警才能查到有关追逃资料。

编辑本段
方法

  公安机关在网上追逃中逐步形成的普遍做法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签发拘留证,将其基本情况和拘留证上网,这样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何处,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踪迹,就能将其就地羁押。通常的程序是抓获地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地公安机关,犯罪地公安机关将签发的拘留证传真给抓获地的公安机关,抓获地公安机关将传真件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等犯罪地公安机关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关押后,再让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本人诉讼权利、通知家属等项职责。
要点

  1、构成网上追逃的条件?派出所办的案需要哪里审批?

  :办案单位认为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且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犯罪行为,通过领导审批,一般是分局或是同级别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通缉。

  2、如果公安机关不积极抓捕,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不再重新犯罪的话,网上追逃对犯罪嫌疑人的正常生活(如改名字躲到外地打工或者作生意等)有什么影响?

  :如以原姓名参加有关活动,肯定会被发现的,当然如果要在派出所改名,肯定会被发现。

  3、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首或被抓获的话,会不会加重量刑?犯罪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还能不能适用从轻处罚或缓刑?

  :自首,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4、撤消网上追逃会通知受害人吗?

  :一般不会。

编辑本段
追逃系统

  

简介

  网上追逃系统是公安内部的信息检索系统,该系统就是建立信息库,检索符合条件的对象,包含全国上网逃犯的信息,可以根据对方相应的身份内容查询其是否为逃犯,逃犯信息是内部保密资料,除了公安部门向社会悬赏公布的逃犯外,其他的逃犯资料不会公布。

  

历史
中国公安部信息通信局于1999年建立了“全国逃犯信息数据库”。当时网络系统还不太普遍,但计算机单机作业在基层派出所、刑警队已经比较普遍,于是公安部采取了边应用边实战边推动建设的战略,把数据库刻成光盘发放到基层派出所、刑警队,与嫌疑人进行比对;另一方面通过计算机与暂住人口系统、在押人员系统、旅店业管理信息系统等进行比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