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解约理由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来填写,例如回家工作、有其他就业打算的等。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辞职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
1、协议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3、法定解除
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果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就要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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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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