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的问题。会计居然给我多发了工资 找我要回怎么解决

今天我去会计那打这一年的工资明细。因为我们这个公司的会计特别不负责。每个月找她要工资条她就是托着不给。她找理由说是工作太忙了。没有时间打工资条。然后我也就稀里糊涂的不要了。但是今天会计给我打完工资明细后告诉我 她在今年的 4 -5月这两个月,每个月都给我多打50元钱。通知我这个多打的钱要在这个月工资里面扣除。我当时特别生气。找她要工资条他不给 现在要跟我算账了。而且这都半年多的事情了。现在才找我。如果她给我多打工资了。那么她那的钱应该少100元才是。为什么时隔半年才来找我要。她应该当月就发现了啊....请问我到底要不要归还她钱?还是让她承担责任。毕竟是她的错误导致的。请各位帮我一下吧!谢谢

半年前的多打工资,会计是不可能再去算的,账目都是每月做账月结,怎么可能还去复查半年前的工资,发放工资应该经过领导签字并且公示核对过的,可以不同意扣回,找领导投诉,如果公司领导说啊要扣回,那么你就请会计出是怎么算差错的,一笔一笔让她算给你看,如果你不能确定可以不承认的。追问

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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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2
会计给你多算工资是由于他工作的失误,但是这部分钱不论多与少本身是公款,所以作为同一单位的员工,你理应退回;如若你不退回,会计可以自己改正失误,把缺失的资金垫上,但是你的行为却会被算作违法,因为会计已经告知过你他的失误了;所以说,不要因小失大。追问

我打算月底辞职了。这是她查到了。我就纳闷了。这都半年了。难道她当时就没有察觉的到吗。她的备用金里面没有少钱吗。真是奇怪

第2个回答  2013-12-03
当然是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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