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务关系的含义、构成要素及特征。

如题所述

【答案】:(1)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一种顾名思义、约定俗成的通俗术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并未就此类合同做明确规范。所谓劳务关系,是指劳动服务供给者与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服务供给者向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劳动服务的需求者依照约定向劳动服务供给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2)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
1)主体。劳务关系的主体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各类组织,如个体经济组织、合伙、法人、政府、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
2)内容。劳务关系的内容即劳务关系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3)客体。劳务关系的客体即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务,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其他体现具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性质的事务。
(3)劳务关系具有下述特征。
1)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命令和服从的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务供给者自行承担,但由劳务需求者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劳务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方与供给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5)劳务关系的内容具有广泛性特征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