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作为执法主体吗

如题所述

根据国务院最新的“三定方案”规定,原商务部门管理酒类流通的职能已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酒类流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也就是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执法主体,是《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权力,可以对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包括酒类流通)、餐饮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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